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 4号)中要求,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,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示验收报告。为此,彬淑机械科技(天津)有限公司将《彬淑机械科技汽车零部件浸渗加工中心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》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彬淑机械科技汽车零部件浸渗加工中心项目
建设单位:彬淑机械科技(天津)有限公司
公示内容: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(详见附件)
公示时间:2020年6月
公示期间: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加盖公章
联系人:郭建伟
联系电话:138204000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