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 4号)中要求,
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,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示验收报告。为此,天津纽威特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将《天津纽威特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纽威特锅炉增容项目竣工环境
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》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纽威特锅炉增容项目
建设单位:天津纽威特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
公示内容: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及验收意见
公示时间:2021年2月5日-2021年3月9日
公示期间: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加盖公章
联系人:董晓桐
联系电话:18522377851纽威特锅炉增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
验收意见--纽威特锅炉增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